起重吊裝索具吊具使用前應按施工方案設計要求進行逐件檢查驗收。 11.1.6 起重機運行道路應進行檢查,達不到地耐力要求時應采用路基箱等鋪墊措施。 11.1.7 起重吊裝各種防護措施用料、腳手架的搭設以及危險作業(yè)區(qū)的圍圈等準備工作應符合方案要求。 11.1.8 起重吊裝作業(yè)前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,內容包括吊裝工藝、構件重量及注意事項。 11.1.9 當進行高處吊裝作業(yè)或司機不能清楚地看到作業(yè)地點或信號時,應設置信號傳遞人員。 11.1.10 起重吊裝高處作業(yè)人員應佩帶工具袋,工具及另配件應裝入工具袋內,不得拋擲物品。 11 2 索具設備 11.2.1 起重吊裝鋼絲繩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 1 計算鋼絲繩允許拉力時,應根據(jù)不同的用途按表 11.2.1 選用安全系數(shù)表:鋼絲繩安全系數(shù) 用途安全系數(shù) 纜風繩3.5 手動起重設備4.5 卷揚機起重5~6 吊索6~7

十二、施工中,遇到以下情況必須首先辦理安全作業(yè)票,制訂安全技術措施,施工技術負責人到場指揮:1、 起吊重量達到起重機械額定負荷的90%及以上;2、 起吊精密物體或起吊不易吊裝的大件,或在復雜場所進行大件吊裝;3、 起重機械在輸電線路下方或其附近工作;4、 兩臺及兩臺以上起重機械抬吊同一物件;5、 爆炸品、危險品必須起吊時。十三、兩臺及兩臺以上起重機械抬吊同一物體時:1、綁扎時應根據(jù)各臺起重機的允許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負荷;2、在抬吊過程中,各臺起重機的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,升降、 行走應保持同步;各臺起重機所承受的載荷不得超過本身80%的額定能力。十四、有主、副兩套起升機構的起重機,主、副鉤不得同時開動。但對于設計允許同時使用的專用起重機除外,并遵守第十三條規(guī)定。十五、起重機嚴禁同時操作三個動作,在接近額定負荷的情況下,不得同時操作兩個動作。動臂式起重機在接近額定負荷的情況下,嚴禁降低起重臂。十六、未經(jīng)公司機械管理部門同意,起重機械各機構和裝置不得變更或拆換。

吊車安全操作二:11 吊車工禁止在軌道上行走或爬行。12 吊車在維修時應?吭诎踩攸c,切斷電源,掛上“禁止合閘”的警告牌。地面應設置圍欄或專人安全值班,禁止其他人通行。13 吊車工必須認真做到十不吊:13.1 超負荷、超高不吊。13.2 指揮信號不明確、重量不清楚、光線暗淡、或二人以上同時指揮不吊。13.3 吊物及附件捆扎不牢、吊具不符合安全要求或使用其它吊具如橡皮筋、三角皮帶等不吊。13.4 直接把吊物掛在掛勾上,或直接加工活不吊。13.5 歪拉斜掛、或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。13.6 工件上站人,或工件上有浮放活動物不吊。13.7 氧氣瓶、乙炔發(fā)生器等易燃易爆性物品不吊。13.8 鋼絲繩過短、拉不直、夾角大于60°不吊。13.9 帶棱角快口的物件未墊好不吊。13.10 帶電的機械物件,在機床上翻活不吊。14 工作完畢,吊車應停在規(guī)定的位置上,升起吊鉤、小車停在一端,將各操縱手柄停在零的位置上,切斷電源。15 露天作業(yè)的吊車在遇有六級以上的大風時應停止作業(yè)。露天作業(yè)吊車在工作完畢應將吊車固定裝置加好,四輪打好斜鐵。16 發(fā)生人身、設備事故,要保護現(xiàn)場及時報告有關部門。17 室外龍門吊操作規(guī)程相同。